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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国有景区管理办法

日照国有景区管理办法

日照市国有景区管理办法可能是由日照市政府或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国有景区的管理,保护景区资源,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以下是一个大致的框...

日照市国有景区管理办法可能是由日照市政府或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国有景区的管理,保护景区资源,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以下是一个大致的框架,具体内容可能需要查阅官方文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有景区管理,保护景区资源,提升景区服务质量,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景区的管理。

第三条 国有景区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护优先,合理利用;

(二)科学规划,规范管理;

(三)服务至上,游客为本;

(四)社会参与,共建共享。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市级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国有景区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县级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景区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有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景区管理规划;

(二)组织实施景区保护与利用;

(三)建立健全景区管理制度;

(四)负责景区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五)保障景区安全;

(六)提供优质服务;

(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三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国有景区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划,编制景区发展规划。

第八条 景区建设应当符合景区发展规划,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生态保护。

第四章 资源保护

第九条 国有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景区资源的保护,禁止破坏景区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

第十条 国有景区应当建立健全资源保护制度,加强巡查,防止资源破坏。

第五章 服务与管理

第十一条 国有景区应当提供优质服务,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国有景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游客安全。

第十三条 国有景区应当加强环境管理,保持景区环境卫生。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景区资源破坏、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的管理办法内容可能会有所不同。如需了解详细内容,请查阅日照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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